2020年,鲁东大学音乐学(师范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130人。其中,在山东省招生80人,参加山东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平台;山东省外招生计划50人,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是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鲁东大学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在山东省招收以下主项考生:声乐、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小号、长号、圆号、中音号、次中音号、大号、单簧管、长笛、萨克斯、唢呐、笙、琵琶、小阮、中阮、大阮、二胡、古筝、扬琴、竹笛、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
关于调整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
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
复试方案的通知
复试取消现场测试,通过网上在线录制视频作品进行非现场考试,考生访问联考平台(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艺术类)查看考试系统入口和相关操作说明(4月18日前公布),注册登录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系统规范及要求进行视频录制并完成视频文件上传。
考生根据报名时确定的技能一、技能二项目分别录制两个视频,每段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每位考生的两项技能成绩中,成绩高者默认为主项成绩、成绩低者默认为副项成绩;主项成绩占总成绩60%,副项成绩占总成绩40%。
三、视频录制要求
1.正式视频录制为在线实时录制,录制时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手机通话和应用通知功能。为保证视频录制效果,建议由他人协助并使用手机支架、手持稳定器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
2.录像时要求纯色背景,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考生一律不许化浓妆。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3.录像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录像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4.演唱(奏)、表演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表演技能项及唱法或乐器、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1.**米,性别*,表演技能项为**,乐器(唱法)为**,演唱曲目名称为**”),视频中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演唱(奏)或表演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5.舞蹈、声乐流行唱法可以选用音响伴奏;民族、美声唱法须为钢琴伴奏(现场钢琴伴奏或音响播放钢琴伴奏)或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音乐类各项,要求背谱演唱或背谱演奏。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7.农村和贫困地区不具备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条件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由我校协调解决。
8.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考试时间:2020年4月22日9:00-4月28日18:00。成绩公布时间及查询办法通过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zsb.sdnu.edu.cn/)进行发布。
在成绩公示期间,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艺术类),下载复核申请表,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成绩复核权利。
新生入校报到后,须接受录取院校开展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入学专业复测。专业复测由各录取院校制定具体的专业复测实施方案,对于专业复测成绩与复试成绩差距较大的,录取院校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对于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为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的各项要求,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生须高度重视,所有视频一律居家进行录制,并做好消毒防疫工作。
2.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按《2020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执行。
3.本方案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4.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来源:鲁东大学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