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官网显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2〕1号)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评估工作总体部署,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已进入参评对象信息公示阶段。公示期为11月14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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