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的教育招生门户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站长 | 中国招生信息网
当前位置:中国招生信息网 >> 就业信息 >> 招聘信息 >> 浏览文章
武汉纺织大学公开招聘分析测试专业技术人员启事 作者:cctvzsw 来源:佚名 文章点击数:


  我校分析测试中心拥有性能先进、配套齐全的仪器设备,制定了明确的建设方向和挑战的工作目标,具有开放、公平、鼓励创新和自主发展的氛围,为员工提供充分培训学习的机会和良好的个人发展空间。为更好地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分析测试中心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1-2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
  1、纺织材料(纺织品检测)、材料科学(显微分析),分析化学(色谱分析)等专业的博士毕业生;
  2、热爱高校工作,身心健康,具有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有较强的自我学习能力,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4、性格开朗,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三、应聘岗位职责
  1、操作检测设备进行相关的检测工作;
  2、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
  3、对测试方法进行研究和改进;
  4、对测试结果进行解析和评价。
  四、应聘程序
  1. 报名 
  将简历(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电子照片、个人特长其他信息等详细资料)投递到rsc@wtu.edu.cnamc@wtu.edu.cn,并承诺提供的所有信息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2、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复试,公示进入考察名单
  4、入围人员进行两周的考察试用。
  5、学校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察结果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
  6、拟聘人员体检。 
  7、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200
  联系人:欧老师 何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478

  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
  2014年9月18日

武汉纺织大学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执行院长启事

  武汉纺织大学创建于1958年,现有在校生两万余人,教职工近2000人。学校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一批学科平台,拥有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等一批高水平师资队伍。为不断提升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加快学院建设与发展的步伐,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执行院长,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报名应聘。
  一、应聘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原则上要求年龄50 周岁以下(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担任高等学校教授或其他相应职务,海外应聘者原则上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
  3、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应是该学院的主干学科之一。掌握本学科前沿的动态和趋势,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学术成就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
  4、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思路开阔,学风严谨,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有高校或科研院所相关岗位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与待遇
  1、覆行执行院长(正处级)的岗位职责,在院长(长江学者兼任)的指导下主持工作。
  2、全职引进,享受校内相关岗位的待遇,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面议)。
  三、应聘者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应聘申请及个人简历(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和5篇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原件。
  3、本人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任现职证明。
  4、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和目标。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在2014年10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传真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2、学校经初审、面试及综合考核,确定人选后,签订聘任协议书,由校长聘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478
  电子信箱:rsc@wtu.edu.cn

武汉纺织大学2014年教师招聘计划

 

二级院(部)
需求学科领域及专业
学历、职称要求
毕业学校类型
岗位
2014
计划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化学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3-5
功能高分子材料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复合材料力学与结构设计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纺织工程
博士或教授
专业院校或海外
教师
5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博士或教授
专业院校或海外
教师
服装学院 服装设计
博士或教授
专业院校或海外
教师
 
6
服装设计与工程
博士或教授
专业院校或海外
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化学与化工学院 染整工程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1
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具有10年以上印染厂工作经验
教师
1
化工(精细化工方向)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1
化工(化工设计方向)
硕士以上
从事化工设计8年以上
教师
1
资源循环科学与技术、高分子材料(纤维方向)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1
环境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1
电子与电气工程
学院
通信工程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4(男性)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光电子信息工程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电子信息工程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艺术与设计学院 设计艺术学
博士或教授
专业院校或海外
教师
4
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新闻学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1
广告学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1
艺术设计(动画、摄影)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2
数字媒体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2
数学与计算机
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3
数学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2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博士或教授
重点外国语大学或海外
教师
1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4
力学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自动化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工业工程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博士或教授
省外985、211高校
教师
2
心理学
博士或教授
省外985、211高校
教师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5
工商管理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计算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商务智能与数据挖掘方向)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经济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3
经济学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金融学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投资学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财政学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会计学院 会计学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4
工程造价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财务管理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会计学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电子商务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物流管理
博士或教授
211、985高校或海外
教师

  注:鉴于我校教师的学缘结构,省外或海外的优秀人才优先录用。

武汉纺织大学201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

  一、学术领军人物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青”等获得者、其他具有上述人员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工作和生活待遇根据需要进行协商。
  二、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人选
  (一)招聘岗位

  纺织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纺织机械、环境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艺术设计、设计艺术学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
  “楚天学者计划”分为特聘教授(含“楚天学者计划”主讲教授)、“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和“楚天学子”三个层次。具体的招聘条件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1.“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提供40万购房补贴,安排过渡住房一套;聘用人员安排专家公寓,享受交通费每人每年4万以内(据实报销)。
  (3)科研启动费20-30万,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4)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2.“楚天学者计划”主讲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主讲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安排专家公寓,交通费每人每年4万以内(据实报销)。
  3.“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讲座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万元;
  (2)安排专家公寓,交通费每人每年4万以内(据实报销)。
  4、“楚天学子”: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楚天学子”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全职到校工作,享受校内职工的工资福利,提供15万元购房补贴,安排过渡住房一套;
  (3)科研启动费文科5-10万元,理工科10-15万元及学科、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4)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三、学校“阳光学者计划”人选
  (一)招聘学科(专业)
  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学、机械类、电气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工程(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学、经济学、英语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等
  (二)招聘条件
  “阳光学者计划”分为“阳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阳光学者计划”讲座教授、 “阳光学子”三个层次。具体的招聘条件见《关于印发〈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1.“阳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聘期内享受学校提供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职工的工资福利,提供25万元购房补贴,安排过渡住房一套;聘用人员安排专家公寓,享受交通费每人每年2万以内(据实报销)。
  (3)科研启动费文科5-10万元,理工科10-20万元及学科、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4)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2.“阳光学者计划”讲座教授:
  (1)聘期内聘期内享受学校提供的讲座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万元;
  (2)交通费每人每年2万以内(据实报销)。
  3.“阳光学者计划”阳光学子:
  (1)聘期内享受学校提供的阳光学子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全职到校工作,享受校内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提供购房补贴10万元;
  (3)科研启动费文科5-8万元,理工科8-15万元;
  四、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特别优秀的博士
  1. 提供购房补贴2—10万元;
  2. 视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1-2万元,理工科2-5万元;
  3. 可竞聘校内教师特岗,受聘后享受特岗津贴。

  五、其他事项说明
  1. “楚天学者计划”各类岗位需通过湖北省评审。
  2. 超过引进协议规定任务的教学科研成果,其超过部分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奖励。 
  3. 上述费用,均为税前金额,如涉及国家税收相关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简历请连接:http://202.205.109.100/teacher/index.php?school_id=257在线填写,或E-mail:rsc@wtu.edu.cn  请应聘者将简历中的信息填写完整,以便我们及时联系。
  通讯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特1号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200
  联 系 人:欧老师、何老师
  电 话:027-59367478

  武汉纺织大学主页http://www.wtu.edu.cn



人支持
下一篇:没有了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本站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留言

Copyright 2011 Powered by cctvzs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QQ:897220906 690341441 E-Mail:897220906@qq.com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 如果侵犯您的权利 请通知我们 我们会尽快删除
京ICP备09038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