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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及要求 作者:cctvzsw 来源:cctvzsw 文章点击数:


为了保证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福建医科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福建医科大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福建医科大学

第四条 办学性质、层次: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简况: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经过近80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形成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优良校风。2003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确定为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上街和台江2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500余亩。现有20个学院(部),27个本科专业,有2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27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4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52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目前,在校博硕士生2910人,全日制本科生12858人,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并招收港澳台侨生和外国留学(课程)生。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10134人(含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1352人。专任教师中博硕士生导师801名,其中博士生导师139名。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3人,教育部骨干教师资助8人,全国高校优秀骨干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0人。

学校现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另有1所附属医院正在建设中。此外,有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临床医学院,22所临床教学医院,58个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临床教学与实践教学基地网络,有效保障了临床与实践教学的需要。

学校现有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院士工作站,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9个省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4个省级研究所(中心)。

学校编辑出版学术刊物《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科版)》、《中华高血压杂志》和《心血管康复医学杂志》等。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2016年具体招生计划、学制及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七条 福建医科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执行省招委会的规定,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的调档比例按照生源省份的调档比例规定执行,不超过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条 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招委会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录取考生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一条 在录取过程中,尊重考生的志愿。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学校医学类、药学类、化工与制药类、应用心理学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学类相关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躯干及肢体残疾考生谨慎报考学校医学类、药学类及相关医学类专业。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等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课程)语种,但学校目前仅以英语(精品课)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多门核心课程部分章节采用汉语、英语双语教学。

第十五条 在福建省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中,其招生对象及资格条件、志愿设置与录取办法等均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在福建省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项目中,其招生对象、录取程序、教务管理、毕业就业等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为支持做好优秀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计划,我校继续招收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录取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的高考(精品课)成绩及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学校招生调配原则进行专业调配,直接确定录取专业。预科结业时,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照顾录取政策的规定,对政策允许加分、减分均需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投档,校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批准后方能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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