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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困境儿童保障再升级 将实现12年免费教育 作者:cctvzsw 来源:cctvzsw 文章点击数:


 河南困境儿童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受处罚,今后他人发现监护侵害行为要报警;2017年秋季学期起,河南困境儿童还将实现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

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针对困境儿童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服务、监护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分类保障政策。

据河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既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规定,又凸显了一定的河南特色。

首先,更加注重基本医疗。河南增加了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覆盖范围的规定,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再者,更加注重教育保障。河南的《实施意见》对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作了进一步细化,并明确自2017年秋季学期,将实现困境儿童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2年免费教育。

同时,《实施意见》还更加注重监护责任的落实,对监护缺失、监护不力、监护不当等情形,分类明确了替代监护的主体及监护责任,并新增了切实增强全社会对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督意识的规定。明确个人及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强化和落实基层政府、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起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要构建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合力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附】什么是困境儿童?

根据困难程度,“困境儿童”分为5个类型:

一是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是特困儿童。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是重病重残儿童。指因自身患重大疾病(病种参照河南省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相关重大疾病名录)、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以上)导致医疗、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是贫困家庭儿童。指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中,就医、就学、维持正常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五是其他困境儿童。指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伤害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打拐解救儿童、服刑人员子女、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子女、受虐待儿童、被恶意弃养儿童等需临时救助庇护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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