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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作者:cctvzsw 来源:佚名 文章点击数:


第七章 考试项目及考核方法

考试由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种类型安排考试及考核内容。

普通高中考生

(一)文化基础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语、数、英各50分);

4、考试时间:4月1日9:00--11:00。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社会观察能力、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能力、职业潜能等;

2、测试方式:面试;

3、测试分值:总分150分;

4、测试时间:4月1日13:00开始。

中职学生

(一)文化基础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20分(语、数、英各40分);

4、考试时间:4月1日9:00--11:00。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素养、专业技能测试等;

2、测试方式:形式为技能测试或面试;

3、测试分值:总分180分;

4、测试时间:4月1日13:00开始。

第八章 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考生成绩由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为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三部分组成,三项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

2、高中生源考生与中职生源考生按招生计划分别进行录取。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3、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按2018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4、专业技能加分

如考生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可参照我院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持相应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根据各专业加分规定给予一定的加分。

(1)持有市级及以上技能或知识竞赛获奖证书者。

(2)持有和报考专业有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者。

(二)录取流程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9日起预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http://www.zztrc.edu.cn)。

第九章 报到和复查

第十七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章 相关政策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3月20日-3月23日 考生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3月26日 学院到省招办提取单招报名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3月28日-3月30日 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名单
3月31日 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办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4月1日 文化科目与职业能力测试
4月9日-15日 在学院网站公布预录取结果
4月20日起 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
9月初 入学报到

第二十条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8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8年高考;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已形成完备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毕业待遇

修满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由学院推荐就业。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与国内众多知名企业及单位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毕业生供不应求,部分学生还可到美国、日本、阿联酋、新加坡等国家实习、就业。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豫英路1号(豫英路校区)

郑州市郑开大道与雁鸣路交叉口向北两公里(象湖校区)

联系电话:0371-66325522  66322200 66318822  15136288093

乘车路线:豫英路校区从火车站乘38、B17路,其他地点可乘B1、B16、46、129、307路,到航海东路陈家门站下车。

象湖校区从火车站乘坐地铁一号线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地铁出站后转“游578路”到终点站下车。也可从郑州东站(高铁站)转“游578路”到终点站下车。

学院网址:http://www.zztr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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