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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不该变成管制 作者:cctvzsw 来源:刘斌 文章点击数:


近日,河北沧州某中学严禁学生露脚踝的规定引发众多网友评议。为学校行为点赞者有之,说学校多管闲事者亦有之。其实,近年来,在学校的管理中,类似这样的的“奇葩校规”时不时会成为舆论热点。如:不准女生留长发、男女同学不能谈话、禁止学生裸睡,等等。虽然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校规的制定却成了“出力不讨好”。

我认为,奇葩校规产生的原因还是在于管理者的非专业性。管理者本身对教育内在规律的认识有限,使得校规看起来很美,操作起来很难。比如禁止未婚同居这个校规,出台这样的禁令怎么去执行?又怎么去监督?如果有人发生这种行为,学校就去惩罚,但学校其实没有惩罚权。

相反,奇葩校规的出现不仅没有积极的管理作用,而且有可能造成学生不把这一规定当回事,甚至把所有的校规都不当回事。这就进一步导致这些规定失去了严肃性,这也是一些学校管理工作遇到困难的原因之一。

对很多学生来说,当管理者对他们缺乏应有的尊重时,他们就没有自主意识,包括中小学生在内。学生需要有自我管理意识,能够意识到自己在校园中的权利和责任的边界,然后体会到人与人之间如何相处。一个学校或班级应该建立规则,这样有助于学生树立起规则意识,自觉地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而不能这里出一个规定,那里出一个规定,动不动就禁止、处分。

同时,管理学生要以理服人,要让学生明白其中的道理,学生才会心服口服。之所以严禁学生露脚踝的规定引发众多网友评议,就在于不少同学认为,露脚踝是一种时尚,既能显腿长,又有骨感,而对于其危害没有考虑。此外,一些网友忽略了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是学校的应有职责。

当然,对学生在学校中的不良、违规行为可以进行处罚,但是不能随意、胡乱处罚,而要注意处罚的教育意义。为了实现处罚的教育意义,就必须在制订校规时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这其实也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过程。而且,就治理问题达成共识,也可以提高规定的执行力。

学校管理者在制定校纪校规时,要正确认识校园规定和法律之间的关系。一是法律规定过的,校规没必要再重申;二是法律没规定的,学校有没有制定相关规定的权力;三是在管理学生过程中有没有进行充分论证,听取学生意见。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制定校规,规范学生行为,是完全必要的,制定校规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但“管理”不是“管制”,学校在管理学生上必须做到于理应当,从公平、尊重和包容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学生的接受程度,要有可操作性,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作者刘斌,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此为蒲公英评论网站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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