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召开的加快消除中小学危房做好迎“国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于2009年8月底之前,全部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p>
<p> 据悉,此次自治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地、县主要领导是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中小学危房改造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具体工作责任。凡不能按期完成的,由责任人向自治区作出说明,属工作不力的,将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凡工作不认真、不得力、不努力,要根据责任程度,通报批评或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处理,并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p>
<p> 据了解,截至2007年年底,全区中小学还有D级危房66万多平方米。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在会上指出,此次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目标是:从现在开始到2009年8月底,各地、县要全面更新改造2007年年底中小学现存D级危房66.3万平方米。中小学现存22.1万平方米的B、C级危房由各县人民政府自筹资金并承担改造责任,也要在明年8月底前全部消除,新建校舍后原有危房必须全部拆除。</p>
<p> 自治区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彻底消除现存D级危房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好领导、指挥、协调作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