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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经验:如何复习法律条文和作练习题 作者:cctvzsw 来源:keke 文章点击数: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一、如何消化12000多个法条?</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一)&ldquo;煮海为盐&rdquo;该放就放</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根据以往的惯例,司法考试入围的法律、法规共有110个,司法解释约50多个,其中包含法条12000多条。但每年考试真正涉及的法条只3500条左右,占全部法条总数的37%左右,其中重点法条2000个,约占总数的17%,次重点法条约1500个,占总数的13%左右,在这3500个法条中还包括同一内容涉及的不同法条。</p> <p style="text-indent: 2em">真正核心的法条也就2000条左右。将这2000个法条弄通,也就掌握了考试85%的分数。在2000年、2002年考题中,可以直接查到的法条不超过700多个,但所占分值却超过300分。从10000?2000?700,这是一个放弃和浓缩的过程。因此,有人说&ldquo;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rdquo;。</p> <!--link--><!--/link-->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二)人人说放哪条该放</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对放弃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司考的实务性特征。凡是具有实务性、操作性的则可望&ldquo;煮&rdquo;其为&ldquo;盐&rdquo;,反之则可忽略不计。具体有以下三个标准可参照取舍:</p> <p style="text-indent: 2em">1.实用的。由于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凡能够被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在法律实务中具体操作并且常用的,多是司考关注的热点。而在实务中并不常用或者根本就没有可操作性的法条一般可以忽略。</p> <p style="text-indent: 2em">2.常考的。经过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司考已较为成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相对固定的考试风格。稍微了解司(律)考的人都会发现,历年命题有惊人的相似或相同,有不少甚至是原题照搬。有规律地重复正是司考的又一大特征。</p> <p style="text-indent: 2em">3.新出的。国家每年都会颁布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ldquo;新&rdquo;成为司考命题的热点。如合同法新出当年的分数高达64.5分。证券法、土地法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等均是如此。</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三)放的放了余者如何</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考生经过以上一番筛选,还只解决了量的问题。&ldquo;煮&rdquo;成的&ldquo;盐&rdquo;又当如何对付呢?我们说:放不为弃,退始为进。</p> <p style="text-indent: 2em">1.到法条后面去??掌握法条背后的法理。法律是抽象的生活规则,也是法学理论积淀的结晶。因此,每一个法律条文的背后都隐藏着生活的哲理和法理的支撑。面上的法条只可谓其&ldquo;然&rdquo;,背后的法理方为&ldquo;所以然&rdquo;,故考生应当结合教材来熟读并把握法条,万不可认为教材只是对法条的简单析义。</p> <p style="text-indent: 2em">2.到法条内部去??把握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是法律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每一个法律规则都有其固定的逻辑结构,都是由假定、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组成。法律规则在法条中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可以在一个条文中完整表现,也可以在不同的条文之中表述,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中表述。同时,一个条文也可以表述不同法律规则的不同要素。因此,应当在法条中归纳出法律规则,以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为线索,来破解法条。</p> <p style="text-indent: 2em">3.把法条串起来??围绕知识点编纲织网。我国的部门立法多半表现为:法律+细则(办法、规定)+司法解释的模式。一个法律规则或者一个知识点,往往分别规定在几个不同的法律文件或条文之中,再加上法条天然就各自为&ldquo;条&rdquo;,故整个法条就像一把散落的珍珠。因此,考生在学习法条时,必须要将相关的法条组织起来,并以知识点为核心形成一个个完整、系统且简洁的知识网络。</p> <p style="text-indent: 2em">4.让法条活起来??在运用中训练提高。卷面的每一道题都是一个案例,甚至一个选项就是一个小案例,司考是名副其实的&ldquo;实考&rdquo;。而训练这一能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法条融入生活、融入案例。通过法条与案例的结合,以法条破解案例,以案例诠释法条,让生硬的法条鲜活起来,把抽象的法律条文翻版为栩栩如生的生活场景。如此考生也就可以学得快、悟得深、记得牢,在考试中如鱼得水。</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二、做习题如何演练才是真?</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一)真枪实弹出真功</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通常我们说做习题,实际上包括以下两种形式:</p> <p style="text-indent: 2em">1.基础训练。对于所有考生来讲,做一定量的基础性习题训练是不可或缺的。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可以藉此夯实基础,快速建立起法学知识架构,法学专业的考生也可以藉此快速恢复生疏的知识。所以,基础训练的目的在于掌握基础知识,强化记忆或快速恢复生疏的知识。</p> <p style="text-indent: 2em">2.模拟演练。越逼真的演练,越见效。训练的经验表明,做题练习时越接近真考,效果越好,故在模拟演练中考生应注意&ldquo;三真&rdquo;:首先是试题真。应尽量利用历年考题,进行练习;其次是过程真。即按考试的题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气呵成,完成练习后再看答案;第三是答题方式真。可尽量使用答题卡答题,以熟悉涂卡的技巧和速度。</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二)记下你&ldquo;挨打&rdquo;的地方</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不管是基础训练还是模拟演练,都有一个自我检验和评价的功能。根据检测的结果,考生必然要对错误之处作出相应的处理,以利进一步学习和最终的应试。然而,在对错误之处作出处理之前,必须要确切地知道错在何处。为此,推荐给考生一个简单而有效的办法,就是每科准备一本《错误本》,将每次&ldquo;挨打&rdquo;的地方记录下来,再集中时间和精力逐一予以处理。</p> <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三)哪壶不开提哪壶</strong></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些考生对测试中出现的错误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习题做完了也就完了,或似懂非懂地将其放过,以致留下许多知识盲点或死角。由此而使习题训练的效果大为逊色,甚至达不到练习和模拟的目的。所以,习题演练的关键在于&ldquo;查漏堵缺&rdquo;,决不轻易放过一个盲点或死角,该补课的补课、该记忆的重记。只有当你把《错误本》上记录的&ldquo;黑名单&rdquo;逐一摆平了,习题训练才方显奇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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