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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考招生诈骗案宣判 作者:cctvzsw 来源:佚名 文章点击数:


    时逢高考录取时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吉林省龙凤阳光教育咨询公司招生诈骗案件的终审判决结果,张泽柱、孙靖国等13名罪犯因从事高考招生诈骗行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报2008111711版报道《高招诈骗为何轻易得逞》)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长春人孙靖国伙同张泽柱、刘焕杰等人谎称能通过在教育部、吉林省招办的熟人,以点招、扩招等方式,将高考低分或认为录取学校不理想的学生办入北京、大连、长春等地高校,学校不同需缴纳不等费用,并承诺缴费时签订协议,办不成全额退款。经警方核实,涉案金额高达3600多万元。

    2009
年高校录取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吉林高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姚革军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防止各种类型的招生诈骗犯罪。

    
本报北京719日电  (记者董洪亮)近日,北京市教委通报批评招生宣传违规的25所民办高校,这些学校在招生工作中,未按照备案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地宣传招生政策、学校资质、办学性质和办学条件,个别学校甚至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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