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薪酬的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下称“辞退福利”);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企业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
2.职工薪酬确认的原则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不含辞退福利,辞退福利计入管理费用),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3)上述两项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3.职工薪酬的计量标准
(1)货币性职工薪酬
计 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 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现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同时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辞退福利计入管理费用。
6.一般公司债券的核算
7.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算
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 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 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 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注意】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且没有发行费用的情况下,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等于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的金额。
8.应交增值税
【注意】针对增值税方面的处理,考生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有:(无销项税所以转出)
a。用于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购进货物;
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关键点);
c。用于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
(2)需要做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的情形有: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
b。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自产的货物用无偿赠送他人。
9.应交消费税
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按规定应交的消费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
对 于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委托方提货时,受托方应代收代交税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委托加工物资收回 后,委托方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按规定准予抵扣消费税的,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10.应交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提供劳务、出售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房屋、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核算。
【注意】
(1)企业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产生的营业税金,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进行核算;
(2)不动产是指房屋建筑物,汽车属于动产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11.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其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12.管理费用核算的主要内容有:
(1)企业在筹建期间(关键点)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2)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
(3)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发生的办公费、修理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13.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
(1)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注意】到期日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按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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