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高考招生中,山东临沂师范学院投档考生中有十几名考生因"综合素质评价低"而被退档。参与《新闻657》话题讨论的听众认为,此举突破了“唯分数论”的局限,但应保证评价体系客观公正。请听河南台记者赵蕾的报道:
2004年,山东作为全国四个首批试点省份之一开始进行高中新课程改革,开设了通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类课程,随后又在全省高中建立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报告包括学生的选课情况、学分认定情况以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并写入学生的电子档案。将综合素质作为高考录取依据之一,这在山东省是首次,在全国高考改革中也是开先河之举。
但是节目中,有听众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平公正表示疑问:
“他这东西要使公开公正的还可以,这有点伸缩性,有人监督评价这个分还可以.”
“这样会对高等学校在招生时候也会出现舞弊行为,毕竟是主观上的,这个信息也不公开,你说它有啥标准?”
也有听众对山东的破冰之举表示支持:
“对以后学生综合评定有一定好处,特别是以后对教育的发展都有一定好处。虽然刚开始有些不太理解,但时间长了,会接受的。”
近年来,教育公平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河南教育学院教育系副书记段如虹认为,目前,如何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公正尤为重要: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考选拔的依据之一,这个理念应该是好的,也反映了人们对高考发展方向的一种期待。但是我们把这个综合素质作为高招录取的参考因素,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评价评什么? 怎么样来评,确保评价从内容上来讲是科学的,从程序上来讲是公正的,我觉得是目前我们更应该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