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2010年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 生 须 知
一、招生人数
201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00名左右,其中将接收110名左右的推免生。
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在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毕业生、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及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
⑶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全日制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本科应届生(最迟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程,另有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留意专业目录的有关信息!)
⑷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注:非国民教育序列考生学历(如党校文凭等)不予承认!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09年10月中下旬,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二)缴费、照相
考生须于2009年11月中旬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有关手续,出示身份证件,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报考点会初步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资格的最终审核工作在复试时进行。
(三)有关说明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二外、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所有参考书目各地书店均有销售,我办一律不办理邮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