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金育报道:备受中小学教师关注的“绩效工资”有了最新进展。记者昨日获悉,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方案出台,在今年10月份,全市初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有望足额兑现。
按规定,武汉市各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核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当地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教师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性绩效工资,一部分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有突出表现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项目包括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此次绩效式工资发放范围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也就是说包括小学、初中教职工。另外,国家要求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也发放生活补贴。对代课教师,不在这次绩效工资的发放范围。幼儿园教师目前还没有明确,可能在下一步解决。
汉口某区教育局负责人称,绩效工资调整后,区内学校教师的收入将更趋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