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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研招简章变化解读:十个部分九大变化 作者:cctvzsw 来源:佚名 文章点击数:


教育部日前发布了《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腾讯教育联合万学教育海文考研,第一时间针对此次招生简章的变化对万学教育教学总监吴本文老师做了专门采访,深度解析本次简章的变化。

 

 

 

《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是隶属于全国研究生培养整体方案当中的非常关键性的政策性文件。在这份文件当中,涉及到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所有的环节。

 

一、九大变化解读

 

纵观今年的招生简章,和去年相比,一共有十个部分,在这十个部分的对比中,我们发现一共有九处发生了变化。这九处涉及到:培养目标、报考条件、报名、资格审查、命题、复试和调剂。

 

(一)培养目标

 

变化一:硕士学位研究生分类

 

今年的招生简章明确地提出了我国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为两大类:学术性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这是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尽管在此之前,教育部联合相关部分,对我国的硕士研究生高等教育这个领域里面的人才划分有了一个定论,但是在招生简章中还是第一次明确地提出。

 

变化二:培养的人才

 

在以往的简章中,只提到高级的专门人才,但是今年非常明确地提出两类人才:高层次的学术型专门人才(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和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这里面强调了不仅要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专门人才,还包括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实践层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变化三: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

 

我们知道,之前法律硕士,只允许非法学专业的报考,但是今年在报考条件中,明确地提出,法律硕士分为非法学和法学两类,换句话说作为法学专业的本科生,今年可以同样报考法律硕士,即法律硕士(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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