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考生可登陆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江西司法厅网站(http://www.jxsf.gov.cn),查询考试成绩。
据悉,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达到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自2009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此外,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当在2010年7月31日前,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