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9月1日起,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正式施行。包括入学规定、学校规划、教育均衡、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等一系列举措。其中规定,新建小区须配套学校、保障就近免试入学、城乡教师合理流动、不得按学习成绩编班、禁止开设重点班、禁止剥夺学生参加中考权利、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民生调查
我的孩子可以在家门口上学了
几年前,北市区曾因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稀缺,一度被誉为“睡城”。近几年来,包括昆八中、昆十中、中华小学书香门第分校在内的多所名校、幼儿园纷纷进驻北市区,大大缓解了该区域居民子女就学的需求。市民张女士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在家门口上学,现在小区附近已新建了一所知名小学的分校,我的孩子也符合入学要求,这让我不再为此纠结。”
愿 景
市民肖先生:缓解学校“大班额”现象
现在不少学校的师资水平、校园环境及硬件都还不错,可每个班大概有50多名学生,我担心老师顾不过来这么多学生,进而影响课堂效率和教学质量。希望这种“大班额”现象能够逐步得到缓解,一个班的人数最好控制在40人以内,这样对学生和老师都比较好。
专家点评
省教育厅杨必俊:将逐步扩大优质教育规模
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我省今后将逐步扩大办学规模,尤其是优质教育规模。要采取一些有效办法,来促进更多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家长和学生能有更多的选择。目前,已有一些学校开始行动起来,包括“名校带民校”、“名校带弱校”、“名校带新校”等形式,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