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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3) 作者:cctvzsw 来源:佚名 文章点击数:


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5.学校根据考生测试的总成绩进行评定,择优选拔,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入选的考生,学校将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

 

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若测试成绩合格则直接评定为优秀。

 

6.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论坛)”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入选资格。

 

7.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在高考前与考生签定《合肥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协议书》,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双方遵循协议内容进行报考和录取。

 

 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A志愿报考合肥工业大学。

 

1.选拔优秀者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20分安排专业。

 

2.选拔合格者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该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10分安排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1:1投档线的,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20分安排专业。

 

在其他方面确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经考核和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生高考成绩只要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电话:0551-2901096,0551-2905427(传真) 

 

合肥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551-2901022

 

八、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合肥工业大学)

 

 

七、联系方式

 

六、录取规则

 

 

五、选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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