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男生因丑杀人案”后续
昨日上午,成都中院对川大学生曾世杰“因丑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判决中重申了一审复审采纳的司法鉴定意见,认为曾世杰在作案时无精神障碍,并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其行为负责。
当法官问曾世杰是否上诉时,他小声回答了一句:“我考虑一下。”整个过程中,他看上去都很平静。
一审死刑
“作案时无精神障碍”法院驳回辩方意见
昨日上午11点20分左右,戴着手铐、铐着脚链的曾世杰被带上被告席。他里面穿着黑色防寒服,外面套着黄褂,一副黑框眼镜显得脸色更加苍白。一进门,他就扭过头扫视旁听席,空荡荡的座位上只坐着几个高中同学,他翕动嘴唇,欲言又止。
当法官让他自报姓名时,他的声音很小,旁听席上几乎听不见:“我叫曾世杰!”
法官回顾了案情经过,再次宣读了由成都蓉城司法鉴定
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认为曾世杰在作案时无精神障碍,并且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其行为负责,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针对此前曾世杰的辩护律师姚飞提出的“精神病鉴定结果不科学”的意见,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予以驳回。
在此过程中,曾世杰始终低着头。
是否上诉?
曾世杰说“考虑一下”律师认为难改结果
几分钟后,法官宣读判决书。面对即将到来的结果,曾世杰抬起头,稍微换了换站立的姿势,静静听着。
“依法判处曾世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官宣读完判决结果后,现场很安静。
当法官问曾世杰是否上诉时,他依旧用细微的声音说:“考虑一下”。
昨日下午5点,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到曾世杰的辩护律师姚飞。他告诉记者,虽然曾世杰在庭上表示“考虑一下”,但其家人上诉的意愿很强烈。但是,他补充了一句,“我个人认为,即使上诉,估计也很难改变结果。”
姚飞说,之前他为曾世杰的辩护做了很多努力,但精神病鉴定结果出来后,对曾世杰很不利。
在12月3日的一审复审时,姚飞曾对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提出质疑:“只是根据笔录就对他进行了鉴定。精神病鉴定专家并未与曾世杰见面诊断。”后来,通过录像得知,精神病鉴定医生的确与曾世杰见过面。姚飞便放弃了申诉。
面对昨日的判决结果,姚飞说,是否上诉,关键在于曾世杰自己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