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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2) 作者:cctvzsw 来源:佚名 文章点击数: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委托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0日(2010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3.报到办法: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2011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缴费、领取专业准考证等手续。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4.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朗读(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才艺展示,在下列两种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a)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不含器乐,伴奏带自备,配音带做成CD格式);b)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4)文学常识和综合素质考查(其中文学常识当场随机抽题)

 

专业考试四项满分300分,其中(1)项、(2)项、(3)项满分各80分,(4)项满分60分。

 

7.专业考试结果将于2011年3月底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按男女分别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不分男女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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