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内容:从市人才考评中心获悉,2010年下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的考生,21日起可提交材料制证。据了解,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笔译、口译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人民网·天津视窗2月11日电:从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获悉,2010年下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的考生,21日起可提交材料制证。
据了解,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笔译、口译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者可于2月21日和22日的9:00至11:30、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的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级别、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