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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国地区雅思考试考生须知(2) 作者:cctvzsw 来源:佚名 文章点击数:


口语考试:周一至周五

 

口语考试一般会安排在周六下午和周日全天,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将口试安排在考前的周五或考后的周一的可能性。

 

参加口试的考生须于预定口试时间前3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候考。

 

在口试时间前15分钟仍未报到的考生将有可能被取消参加口试的资格,并不得转考、退考或退费。

 

口试时间恕不能按考生的要求进行预定或更改。

 

4. 个人物品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照片和准考证至考点。

 

 

签到后,考生只能携带身份证件进入考试教室。

强烈建议考生不要携带除身份证件、照片和准考证之外的其它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前往考点。

 

考生的个人物品将被存放在考试教室以外的指定地点。 英国文化协会中国办公室(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和考试中心恕不对考生个人物品的损坏或遗失负责。 不得带进考场的物品包括(并不限于):自带文具;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笔记、参考资料;食物、饮料;其它监考人员认为属于违规的物品。

 

如果监考人员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检查考生的随身携带物品。在整个考试期间,考生不能取用已经存放的个人物品。

 

5. 检查考试安排

 

考生请于考试之前及早打印准考证, 并认真确认准考证上的所有个人信息和考试安排。考试当日在考试开始之前, 考生应再次认真核对桌卡信息。考生如认为考试安排(如考试类型等)有误,请立即向监考人员提出。考试开始后恕不接受任何更改要求。

 

6. 遵守考场规则

 

在整个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服从考场指令。考生必须独立完成各项考试。

 

如确认考生有违规舞弊行为或不听从监考人员指令,监考人员无需事先警告即可当场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或考后取消考生的考试成绩。因违规舞弊或不听从监考人员指令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考生不得转考、退考或退费;行为严重者有可能不被允许参加以后的IELTS考试。

 

违规舞弊行为包括(并不限于):

 

代替他人考试;请人替考;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考试信息;复制或窃取,以及试图复制或窃取考试材料;将试题信息带出或试图带出考场;将试题信息透露或试图透露给他人;撕毁试卷;扰乱考场秩序;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提前翻阅试卷;偷窥他人答案;传字条;交头接耳;考试结束时不按要求立即停笔;其它监考人员认为属于违规或舞弊的情况。

 

7. 重考

 

无论考生上一次在什么时候参加过考试,均可报名参加下一轮考试。

 

8. 投诉

 

考生如对考试服务(考试安排、考场设施、监考人员等)不满意或认为其权利受到了伤害,请务必以书面形式于考试当天向主监考官提出投诉。考试当日之后恕不接受任何有关考试当日服务的投诉。

 

9. 免责声明

 

英国文化协会中国办公室(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和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及将尽其所能提供一贯优良的考试服务。然而,考试合作方对于由不可抗力所造成之任何干扰恕不负责。若考试由于不可抗力被中断、取消或延误,或考试结果因以上原因被取消或延误,考试合作方将竭尽全力尽快恢复正常服务。英国文化协会中国办公室(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对此类情况所负之责任仅限于退还考试报名费或另外安排重考时间。

 

英国文化协会中国办公室(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和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保留在未事先通知考生的情况下修改《中国地区 IELTS 考生须知》的权利。

 

本《中国地区 IELTS 考生须知》仅供参考,所有条款均以英文版为准。英国文化协会中国办公室(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拥有对本《中国地区 IELTS 考生须知》的一切解释权。环球雅思北京总校祝大家2012年雅思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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