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鲁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于鲁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鲁明利用担任政协北京市大兴区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大兴区卫生局局长,大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于鲁明曾强调“将廉洁纪律牢记在心”
今年4月16日,61岁的于鲁明落马,成为今年第19位落马的副部级以上“大老虎”。
5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免去于鲁明的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7月18日,于鲁明被双开。
被查一周前于鲁明还出席了重要会议
4月8日下午,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北京市政协主席魏小东讲话,市政协副主席于鲁明出席了这次会议。
官方履历显示,于鲁明,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北京人,1986年12月加入农工党,1992年6月加入中共,1983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北京医学院分院精神病专业),医学学士,主任医师。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教科卫体委员会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曾任北京市大兴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精神病医院院长,大兴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大兴区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大兴区副区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曾强调“将廉洁纪律牢记在心”
此前,于鲁明曾公开强调要“珍惜岗位,正确行使岗位所赋予的权力”。
2019年9月,农工党北京市委会召开医药卫生行业廉洁风险预警提示座谈会。时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北京市医保局局长、农工党北京市委会主委于鲁明说:“加强参政党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洁风险预警提示活动,既是响应中共中央有关反腐工作的要求,也是结合农工党实际开展廉洁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于鲁明强调,“每一位党员都应该珍惜岗位,正确行使岗位所赋予的权力,将廉洁纪律牢记在心,时刻警醒自己,时刻敲响警钟”,在以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