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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教师建议:对有偿家教区别对待不宜一味封堵
一些教师认为,对有偿家教应区别对待,不宜一味封堵。“教师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适当的补课,应该是可以理解并得到接受的。”沈阳市振东中学校长张辉认为,升学要考试,考试带来竞争,随着家庭经济条件越来越好,哪个家长都想为孩子创造好条件,由此带来的补课需求很难在短期内解决。
“‘一刀切’地不允许教师从事任何有偿家教,学生只能到社会力量的办学机构补课,而目前这些机构的水平当然不如在职教师,学生补课效果事倍功半,对一些教师而言也是资源浪费。”张辉说。 >>>详细
家长心声:有偿家教,无奈的选择
“参加老师组织的有偿家教,增加了我们家长的经济负担,而且高强度的补课也容易对孩子造成厌学心理,不参加吧,又怕孩子落在其他‘开小灶’的同学后面。”海口的陈先生说出了一部分家长面对有偿家教时“无奈”的心境。 >>>详细
网民激辩:有偿家教的“疏”“堵”之争
在校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近来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自然引起广大网友的网络激辩。记者总结发现,网友已形成“疏”和“堵”两种泾渭分明的观点,双方都持有很充分的支持理由,交锋十分激烈。 >>>详细
在校教师有偿家教要不要禁?怎么禁?
近日,浙江省政府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规定: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者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并给出了可以解聘的处罚规定。有家长质疑,“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是何概念,是不是意味着可以“从事”;如果可以“从事”,那是不是意味着给教师在节假日期间从事有偿家教开了个口子? >>>详细
浙江拟立法给有偿家教“开口子”引发争议
对于目前已具有普遍性的有偿家教现象,有人认为,教书育人是老师的职责,可现在一些教师成了金钱的奴隶,见钱眼开,败坏风气。有的则认为,都市场经济了,教师是在利用自己的劳动赚钱难道错了?在记者采访中,有专家指出,浙江给出什么样的法律规定,不仅考验着立法智慧,也将具有风向意义。 >>>详细
西安: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西安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私自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详细
合肥市教育局:严格规范有偿家教处理程序
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生和家长该如何应对或投诉?学校和主管部门该如何依法妥善处理?究竟何种行为才能被认定为从事有偿家教?合肥市教育局日前制定出台了《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将有偿家教列入违反师德20种行为之一,对其认定和处理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详细
遏制有偿家教仅有立法还不够
导致有偿家教屡禁不止甚至变本加厉,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旺盛,根源在于“唯分数论”的教育考核评价机制。要遏制有偿家教,必须深化教育制度改革,否则任何立法和禁令都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