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网站近日公布了辽宁省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辽宁省人民政府对于5年的试点工作提供10亿元的经费支持。
辽宁省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加快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统筹、部门配合、行业企业与社会各方深度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局面,大幅度提升职业教育支撑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企业生产技术革新、民生改善的能力。
为实现上述目标,辽宁省准备实施以下九项改革措施:
1.技工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转入教育部门统一归口管理。
2.调动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对于企业举办职业院校,在成本核算、教学用地、税收优惠、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与国家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公共财政按当地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企业办职业院校进行拨款。
3.实施职业教育专业集群建设工程。紧密围绕我省区域产业布局和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对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进行宏观调控,形成梯度差异的专业簇群,建设基于产业集群的职业教育专业集群。
4.实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计划。以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和工学结合为改革方向, 在行业系统、城市社区、农村区县组建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集团。
5.实施职业教育对外开放计划。引进国际公认的职业资格认证和优质职业教育教学资源,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准许境外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在辽宁办学,独立设置办学机构。
6.实施职教园区建设计划。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方式,建成实力强、规模大、声誉好的示范学校,建设符合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劳动者素质要求的职教园区。
7.建立装备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打造全国技工高地。重点建设“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和软件”、“现代物流”、“现代服务业”、“生态农业”、“建筑施工及设计”、“现代冶金”、“造船”等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
8.建立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与校长培训基地。依托辽宁省优质高教资源(包括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培养能力强、教学质量高、具有职教特色、能在全国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和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