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建立“职业教育信息化平台与体系”。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专家工作组,省教育厅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对“职业教育信息化平台与体系”建设实施全过程监控和管理。
为保障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辽宁省拟从以下七个方面加强保障条件建设。
1.成立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部主要领导共同担任。
2.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试点工作会议。
3.建立改革试点工程管理机制、质量检测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奖惩机制及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4.辽宁省人民政府在鼓励企业办学、整合教育资源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5.辽宁省人民政府对于5年的试点工作提供10亿元的经费支持。
6.组建必要的工程质量评估、评价、督导专家队伍。
7.每年举行职业教育成果展示周、职业教育开放周,加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宣传。
同时,辽宁省也明确了改革试点的进度安排,从2010年开始,启动制度建设类项目的调研和编制工作。年内争取签约1-2个项目,1-2个领域的合作项目进入到实质性运行阶段;2011-2013年,选择在部分行业、对应专业、相应学校先期启动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探索,及时总结修正完善,取得成效后,逐步扩大,直至完成区域范围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2013-2014年,立足辽宁,重点抓好沈阳、大连等城市,从校企合作管理体制、经费支持、政策保障、科研服务等方面系统提炼出具有辽宁老工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特点的职业教育办学新模式;2014-2015年,开展校企合作成果展示会,推广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过程中的经验,并向省内、国内其他范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