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有立法保障
教育改革是一个庞大的系统,管教育的是各级政府,办教育的是各个学校。教育改革的成效如何,往往只有一线教育工作者包括校长、老师以及学生和家长是最清楚的。
因此,张力认为,教育改革鼓励大胆试验,凡是涉及面广的重大政策,应该在一些地区和学校先行先试,取得成功经验后,再由点及面推广。 “鼓励大胆试验应该有立法保障才可行。”程方平认为,综合试点改革地区的省级人大应该通过立法规范权利和义务。
以民办教育综合试点改革为例。作为全国唯一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浙江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到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教育主要发展指标届时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除了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之外,浙江省还承担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中的12项专项改革试点。
为何把浙江省列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认为,这与浙江省民办教育发展基础好不无关系,在民办教育类型、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浙江省都有丰富经验。
另外有人认为,国家教改主管部门更多是看中了浙江省民间资本雄厚的背景。2010年12月25日,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褚子育表示,在民办教育改革上的主要做法就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办学。
11月7日,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年会(2010)上,作为分管民办教育的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指出,民办教育发展存在10个难题:法人属性问题、产权属性问题、学校权利问题、教师权益问题、会计制度问题、营利与非营利问题、合理回报问题、优惠政策问题、市场监管问题、政府服务问题。
而此次浙江省作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任务正是为了解决上述10个难题。
实际上,浙江省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黄新茂向《中国新闻周刊》提供的一份《浙江省民办中小学办学现状的调研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浙江民办中小学6年内新增43所,消亡33所。
黄新茂坦言,浙江民办教育已开始陷入资金困局。除了资金问题,黄新茂认为,真正的民办学校还不得不面对来自公办名校和“国有民办”学校的双重挤压。“不仅在浙江,全国各地都是如此。”
不过,黄新茂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还是充满了希望,“综合改革试点落户浙江,现在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对策,下决心解决这些问题。”
放权是关键
2010年12月16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组组长、教育部原副部长王湛率领调研组,专程到南方科技大学调研教育改革试点工作。
深圳市的南方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自授学位”的举动牵动各方神经,而深圳市也已被列入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地区之一。 社会上把南方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自授学位”的改革戏说为“南柯一梦”,实际上,在围观的背后,人们更多关注的是政府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在新一轮教改中该扮演何种角色。
程方平认为,如果按照放权原则的话,那么由深圳市政府进行统筹,在教育部备案就可以,“但现实不是那样简单,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规定比较模糊,需要进一步细化。”
上世纪90年代初,曾出现研究生以下教育审批权下放到省里,但是最后不了了之。
同样,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院长胡瑞文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简政放权,中央向省级政府放权,地方政府向学校放权。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有一项任务是探索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实现形式。
但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却有诸多现实阻力。依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试点改革的政府部门,不能再直接参与学校的办学和对学校的评价。也就是说,这一改革的实质,是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放权。